吉林检方被指要求落马官员儿子抄对父亲不利证言

2015-03-31 15:32:46来源:中国青年报

儿子出具的不利证言系照抄微信传图

在检方的指控中,北京东三环边上圣世一品小区的房产,是田玉林索要的最多的一笔贿赂。

检方指控,2011年7月,田玉林向商人刘某成索要该小区26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1663.5759元。截至目前,住宅的所有权人是刘某成的一名京籍朋友。

在供述中,田玉林也承认已接受了这套住宅。

赵运恒律师表示,田玉林在会见时解释,他的确曾经去过这个住宅,但因为不喜欢房子的位置,且认为物业费较贵,所以“没说要”。

田玉林在会见笔录中称,他之后再也没去过这套住房,刘某成没再提过送房之事,房子钥匙如今不在田玉林手中。

但是,此前田玉林的儿子向检方提供了一份证言,表示父亲田玉林曾经把圣世一品房子的钥匙交给自己。如果属实,这意味着这套住房的使用权与田家有关。

赵运恒律师出示了一份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中,田玉林的侄女给田玉林之子发了6张图片,说:“按要求,把这些情况说明,你手抄一份,都签名,按手印,按照地址寄过去。”

田玉林之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6张图片是检方为儿子拟的证词,其中提及田玉林已将钥匙交给儿子。田妻说,这不符合事实,但儿子迫于压力照办了。

对于这件事,检方出具了一份《办案说明》回应称,是田妻主动找到检察机关,考虑到其子在国外留学,田玉林涉及的犯罪事实都有银行转账和实物在卷,不影响对案件的定性,“为体现人性化办案的要求,采取了变通的方式取证”。“即办案人员将要找田玉林之子调查、核实的问题告诉田妻,田妻自己书写材料,并与其子联系,其子将材料写好后寄回国内。”

赵运恒律师表示,不论《办案说明》所述是否属实,这至少说明:办案人员明知这不是田玉林之子书写的材料,却依然作为定案的依据之一。

田玉林被指控受贿的最后一处房产,也遭到辩方反对。该房产位于北京西单商圈附近的佳慧雅园小区,购于2010年6月,是一个价值1197.9522万元、面积300平方米的商铺。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房产的所有人目前是另一名商人赵某平的姐姐,但物业费由田玉明交付,手续也在田玉明处。

对此,田玉明在一份书面说明中解释,为了开饭店,他曾委托田玉林请赵某平代为垫付这家商铺,后来饭店没有开成,他便提出退还商铺,并过户给赵的姐姐。由于咨询公司与他较熟,赵的姐姐又很少来北京,经过协商,为了商铺出租方便,房照、委托书一直在田玉明处。

但在田玉明此前的供述中,他称,自己与田玉林一起去长春,对赵某志提出购买这家商铺。2011年,因为担心事情被人察觉,他们才将商铺过户给赵某平的姐姐。

赵运恒律师表示,如果真是索贿,田玉林带着弟弟一起前往不合常理,“这不是多了一个见证索贿的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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