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记者看到,这份合同的第6条规定,预约商铺交付乙方后,乙方须按时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预约商铺另行出售。而如果正常营业,鄢女士至少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及保证正常进货,另外她去银行咨询,信用贷款的利息让她不能承受。
于是,鄢女士与何副会长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由何副会长找人将商铺转让出去。然而,一个买家的说法让鄢女士大吃一惊,原来商铺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根据何副会长介绍,预售许可证要到2015年3月左右才能办下来。
办“转售”手续时接手人失联
经商会工作人员小林介绍,一名在大利嘉城做手机生意的黄先生表示愿意接手,鄢女士用原价将两间商铺转让。林会长承诺,会及时将合同原件拿去利嘉集团,并签订新合同。
11月16日,鄢女士收到黄先生全部37万元的定金。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的鄢女士,发现事情再起波澜。因为不管是林会长、何副会长还是黄姓转让人都不接她的电话,“如果转让手续不做完,合同仍是我的名字,以后就可能再次发生纠纷”。
昨日,记者跟着鄢女士来到福州市电器商会,没有找到林会长。林会长通过电话表示,私下转让是不允许的,自己是被鄢女士闹得无可奈何才同意的,“接下来的事情,她要自己解决”。鄢女士随后来到大利嘉城,介绍购买商铺的工作人员小林却表示不知道黄先生的店铺位于何处,鄢女士通过物业处查询也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