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率先推行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告知承诺制

来源:福建日报

  日前,莆田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告知承诺制。与以往相比,申请材料可减少7项,减少70%;审批时间缩短2.5天,缩短83.3%。

  根据这项新政,企业如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只需提交申请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具备开工条件承诺书》3种材料,即可直接获得住建部门发放的施工许可证,然后马上开工建设。

  同时,莆田市住建局还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模式,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范围,规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此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通讯员 伊晓燕 记者 林剑波)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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