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意见力推离岗创业:还有几重藩篱阻碍

2015-05-19 11:28:11来源:光明日报

离岗创业,缺动力,也缺推力

欣喜之余,曾湘泉也有着不小的担忧。在他看来,尽管导向正确,可此次“离岗创业”并不能完全和1983年的政策背景类比,“现在创业门槛非常高,企业竞争压力也很大,再加上优秀科研人员在体制内待遇不错,创业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的巨大机会成本,将是阻碍科研人员下海创业的因素。”

而就在前几天,国务院刚刚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打出了一套涉及高校课程、考核、管理、师资建设等的改革“组合拳”。与之相比,针对科研人员创业发出的短短40几个字,能打消多少顾虑、又将产生多少效力,确实有待观察。

“顶层设计欠缺系统性。”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李奇认为,科研发明应是一种可持续的过程,不能简单地把“不识水性”的科研人员推进商海,“市场和高校间缺乏有效的创业衔接,没有制度引导教师、科研人员清楚地知道什么样的项目是可持续、有市场前景的。学校里的科研处应当担负这种职能,可事实上,他们一直在发表、填表,完全没有起到作用。”

少一把推力的背后,更大的问题,出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没有动力。

事实上,在国务院意见下发之前,已有不少地区和高校先行先试地出台了类似政策,如北京“京校十条”、湖北“科技十条”、南京“科技九条”等。其中不乏“3年内保留原有身份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等优惠政策,但在具体执行中,效果却不容乐观。

“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去创业了,还指望学校一直给你留着坑?”南京某高校工科教师杨峰直言,其所在高校对离岗创业政策“并不那么感冒”,“没有用‘教师创业率’评价一所大学是不是世界一流的。更何况,科学研究只有第二、没有第一,一般科研人员离开3年,回来肯定跟不上学校发展节拍。”

“学术评价标准与创业评价标准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不是一回事。”南京大学校长助理李成则曾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在南大,只有两类人创业没有后顾之忧:一类是学生,一类就是教授,其余人还得围着职称考核指挥棒转。

“剪不断理还乱”的,还有高校和科研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就在前不久,湖北某高校两名教师刚刚起诉学校索要百万元职务技术成果奖励报酬。

“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所掌握的科技发明成果90%以上都属于职务发明。”卫平介绍,“教师本人和学校对于职务发明等知识产权问题仍未厘清,直接关系到创业收益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直接影响到成果转化。”

更大的担心,还来自学校内部最广大的群体——学生。“原来导师兼职在外面开公司,就经常用我们几个师兄弟免费给他们做项目。现在在岗创业完全‘合法化’了,他会不会变本加厉?”北京某重点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博士生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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