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农村房屋征补细则出台 7种安置房型供选

2015-01-20 08:52:20来源:福州新闻网

  符合1至6项规定的人员,不因房屋征收原因户籍随户主移入安置用房影响享受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村农经合成员,2014年3月31日《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和按计生政策只能生育一胎,其独生子女户籍在本村的家庭,可增加一个人口享受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

  2009年3月16日以后因与农经合成员结婚、生育户籍迁入的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住宅货币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可享受人口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之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经合成员已怀孕,被征收房屋在签约期内签订补偿协议腾空交房,一年内出生、户籍落在本村的未出生子女可享受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征收范围内农经合成员,未成年子女因上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村的,经公示确认可享受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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