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下调至四成非“刺激性政策”

2015-03-31 16:44:25来源:经济日报

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下调、个人转让住房免征营业税期限缩短……多部门联动,打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组合拳,凸显“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调控意图,传递出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明确信号—

3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调了住房公积金和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此前,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北上广深为70%。

此次调整后,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面积,统一调整为最低首付款比例20%。在此之前,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通知》还支持二套房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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