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能买豪车名表?交通违法要撤职?你想多了!
2015-11-21 14:55:32来源:新华网
党员超生不再被党纪处分啦?
在修订之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当中,删除了有关超计划生育的一些处分条款,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对党员在计划生育方面的要求是松绑了,是不是要求更松了呢?
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删除了超计划生育的处分条款内容,主要是我们前面讲到的要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既然国法有规定,党员就应当模范遵守。党纪处分条例不再重复规定,绝不意味着是对党员在遵守国法、计划生育方面的松绑。如果党员违反法规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的,仍然要按照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予以纪律处分。
关于这一点,想歪的自己面壁去。超生不是党纪不追究,是不需要再强调了!
党员“正常的礼尚往来”也不行?
从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确实比较突出,这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也是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确实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
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这是新的规定,即日常生活中纯属礼尚往来,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也要视情况予以处理。这个“情况”就是“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
界定这个问题也很简单,“礼尚往来”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另外如果“礼”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肯定逃不出纪委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