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大办婚丧案例 副局长隐报宴请规避检查

2015-11-20 15:09:2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传统”、“人情”不是违纪“挡箭牌” ——盘点福建省各地通报的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

婚丧喜庆事宜古已有之,是我国几千年的传统。然而,有些党员干部却打着“传统”、“人情”的旗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甚至为了借机敛财动起了歪脑筋,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中的新动向、新情况,抓好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整治工作,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本文通过对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强化警示、震慑,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带头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等不良习气,自觉地率先垂范做移风易俗的表率。

案例一:分批宴请,事后隐瞒不报

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河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5年1月18日中午和晚上,在灌口镇李林村的家中分两次为其儿子举办婚宴,其中宴请管理服务对象22人,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1.36万元,婚宴过后在向组织报告操办婚宴事宜时,未如实报告。2015年8月26日,集美区纪委给予陈河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礼金。

遵从传统习俗、操办婚丧喜庆本无可厚非,但作为党员干部,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俭办理、移风易俗。然而,少数党员干部有令不止,花心思搞变通,并借机敛财,背离了传统习俗最初的本意。正如本案中的陈河南,他心存侥幸,玩起了分批宴请的伎俩,事后报告又隐瞒不报,助长了陈规陋习和奢靡之风,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处分可谓咎由自取。

陈河南事后这样写道:“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将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于心,自觉抵制传统中的陋习。”

集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甦帆表示,陈河南置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于不顾,而且欺骗组织,把正常的人情往来功利化,把传统的社会习俗恶俗化,把自己暴露在党纪政纪的对立面,逾越了纪律底线,最后挨了“板子”,教训可谓深刻。

案例二:隐报宴请,设法规避检查

尤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郑祖欣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县纪委报备操办儿子婚礼事项后,在2015年1月2日为儿子举办婚礼时,超出报告范围宴请多名下属及管理对象,收受礼金1.12万元。2015年5月6日,尤溪县纪委给予郑祖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礼金。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除了堵车、“朋友圈摄影展”,婚礼扎堆也是假期中的一大特色。大办婚庆,一直以来都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的“四风”易发病、多发病、常见病。郑祖欣打着报备“幌子”规避检查,最终现出原形受到惩处,就是一个例证。

从福建省各地通报的情况中来看,类似郑祖欣“相机选择”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在少数,他们为了规避监督,自作聪明、翻新花样,故意含混人数、收礼不入礼单、异地分散宴请、“电子随礼回礼”,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为审查取证增添了不少障碍。

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尤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施剑峰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转变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紧盯宴请人数确定、管理服务对象划分、宴请申报情况比对、利益输送审查取证等关键环节,查清查实,对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严防大办敛财、奢靡攀比等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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