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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外情”后留一纸借条 女子索要5万分手费

2015-11-10 09:23:26来源:海峡导报

男子“婚外情”后留一纸借条 女子索要5万分手费

  闺密借钱不还,微信记录可以帮忙追债?“婚外情”之后留一纸借条,微信记录能当讨钱关键证据?房产卖给他人又反悔,微信记录还能揪出违约者?

  微信记录,究竟能不能当法庭证据?最近,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与微信证据有关的官司。

  随着微信使用的普及,微信证据也逐渐进入司法视野。法官说,微信证据因身份识别及技术性问题等障碍,要当证据并不容易,不过,微信证据如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认定直接相关,也有望被采纳作为证据。

  案例1 闺密借钱不还 聊天记录能当“借条”?

  刘小姐与小娜是闺密,又同住一个小区。去年10月,小娜称“做生意急需用钱”,提出向刘小姐借信用卡使用。

  由于两家人很熟,刘小姐很放心,就将额度为10万元的银行信用卡借给了小娜。因为双方很熟,就没有写借条。

  刚开始,小娜刷的几次信用卡都能按时归还。但今年2月,小娜在用信用卡刷走99300元后未按期归还。刘小姐收到银行的通知时,发现小娜已经“失联”,并且小娜举家搬迁不知去向。

  刘小姐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因没有签写借条,刘小姐想到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了小娜借卡、询问密码的全过程。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娜虽然未向刘小姐出具借条,但从刘小姐提交的微信记录来看,刘小姐的信用卡由小娜持有,而且小娜确实使用了信用卡,与刘小姐陈述内容可相互印证。因此,法院认定小娜通过借用信用卡透支消费的方式借款的事实,认定小娜与刘小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小娜归还99300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点评 微信头像照,也能当证据

  承办法官分析,本案是通过小娜微信使用的头像照片,以及微信相册晒图有小娜一家的照片,从而认定微信记录中与刘小姐聊天的对象是小娜,并结合微信聊天内容,最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小娜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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