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银行卡在手3万多元被盗取 法院判银行全责

2015-10-22 09:26:06来源:海峡都市报

海峡网10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第二天一早要飞上海,结果天一亮,收到手机短信提醒,卡里的3万多元在汕头被分8次取走。

龙海的小敏将银行告上法庭,龙海法院一审判银行负全责,赔偿小敏损失3.6万余元。但银行在一审后上诉,称要等案件侦破了,才能厘清银行和小敏之间的具体过错和责任。

对此,漳州中院二审认为,这是存款合同民事纠纷,不适用“先刑后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银行卡还在手三万多元被盗取

这是发生在去年的“怪事”。

去年6月12日上午7点30分,小敏计划飞上海。

当天早晨6点多,她起床发现手机里有多条短信,提示银行卡里的3万多元被人分8次支取,时间是6月11日晚上11时53分至6月12日凌晨零时6分,交易点是汕头市一家银行的ATM机。

小敏第一时间向银行客服投诉,持银行卡打印出交易清单,并申请冻结了银行卡存款,向龙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当天,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民警调取了银行监控录像,经辨认,取款人并非小敏本人。

银行卡未丢失或挂失过,一直由小敏自己保管,钱怎么会被偷?

小敏一纸诉状将发卡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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