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价由100项减到20项 地方定价目录也将公布

2015-10-21 15:46:39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第29号令),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中,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了80%。

中央定价项目保留20项

记者在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中看到,保留的20个项目中,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这20个项目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中央直属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普通旅客列车票价率、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货物及行李运价率、民航国内航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旅客票价率、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民航空管服务收费、渔港收费、沿海与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垄断服务收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长途管道运输价格、信函寄递资费、邮政汇兑资费、机要通信资费、国家规定报刊发行资费、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寄递资费、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及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已完成了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今年年底前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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