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涉黑”村支书入狱8年 重审认定“不涉黑”

2015-08-08 07:34:44来源:中国青年报

通过土地“敛财”?

在检方的指控中,徐文景的“敛财”行为与顶墩村的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财富被指用来支持涉黑活动。

这块土地位于顶墩村柳桥自然村。1993年,一家开发商拿到了这块土地,按合同约定应于1999年前开发完毕。但直到2004年,土地依然闲置。根据土地管理法,开发商应该在获得土地后的两年内动工。

“看到土地一直荒着,我们就把另一片土地上的龙眼树移植过来。”该村一村民说,树种下没多久,开发商强行把这些树都拔了。于是,一些村民砸坏了开发商工地的设施。经过市、区、街道有关部门协调,开发商先后赔偿村里39万元和26万元。钱转入村财账户。

对于该事件,检方指控称,徐文景指使、组织本村保安队及部分村民砸毁设施、阻扰施工,逼迫该公司将65万元汇入由徐文景控制的村财账户。

辩护律师表示,多名当事人已证实事件不是由徐文景策划,更没有派出保安队,只有该村的部分保安到了现场,但未参加砸毁。赔偿则是在上级部门介入下协调解决的。辩护律师认为,既然65万元进入村财账户,就归村民集体所有,不应指控徐文景个人敛财。

村民之所以移植龙眼树,是因为原本种龙眼树的一块面积107亩的土地即将被开发。正是由于这片土地,徐文景及村干部徐淑华、詹文华被指侵占50万元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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