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涉黑”村支书入狱8年 重审认定“不涉黑”

2015-08-08 07:34:44来源:中国青年报

事实上,除了维护治安和交通,保安队的确被分配了职能之外的收费工作。费用由村治保主任暂管,用于发放保安工资。

多名村民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当年,一些摩托车司机将车停在村口拉客,影响村民出行。村两委决定,由保安队向那些司机收取每月30元的车辆停靠费。

后来,一些严重超载的施工车辆常从顶墩村借道穿行。2003年4月,村两委决定,由保安队向每辆车收取每次5元的管理费、卫生费。一旦司机拒绝交钱,保安队有时就将车辆扣在村部,直至司机交钱。此外,保安队还面向在顶墩村开店的村民收取每月10元的卫生费,这同样是由村两委依据上级文件作的决策。

在原审法院的判决中,这些工作被认定为“强行收取卫生费、强行勒索过往顶墩村的车辆停靠费、过路费”,系“聚敛钱财”以“支持违法犯罪活动”的方法之一。

审计报告显示,2003年至2007年,顶墩村改造领导小组4年间的收入约为396万元。而村保安队这期间共收入8万多元,支出12万余元。徐友谊表示,他的月工资只有420元。

“平均每人每天就收入几块钱,这点钱怎么支撑黑社会活动?”辩护律师表示,保安队的部分收费的确没有法律依据,但都是执行村两委的决策,且事出有因,不宜夸大为勒索、涉黑。

公诉人对此表示,收钱数额的多少并不影响涉黑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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