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考量 笃行致远 全面深化改革激荡磅礴伟力
注重辩证思维:改革体现高超智慧和艺术
城乡养老金并轨、公务员工资改革、基础设施提速,每一项都少不了增加财政投入;而改革税收制度、告别土地财政,又难免减少财政收入——“一增一减”怎么平衡?宏观调控要稳增长、保持“中高速”,但不断袭来的雾霾又提醒我们,割舍固有利益、放慢脚步,才能可持续,发展与保护如何协调?要提高劳动者收入,但相应的企业成本也会增加;解决随迁子女上学和异地高考问题有助实现教育公平,但也引发“大城市病”的担忧……“两难”的抉择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和艺术。
千头万绪,需要提纲挈领;千军万马,需定主攻方向。
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再次强调“善于运用辩证思维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改革的辩证法体现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放权不是不管,而是既管也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才能开辟社会进步新天地,营造团结和谐新气象。今年以来,备受关注的PPP模式加速推进——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布1043个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介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打破准入限制,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大幅拓展了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既要“放好”,又要“管好”,辩证思维在简政放权中得到充分体现。
改革的辩证法体现在中央与地方的权责划分中。在众多的业内专家看来,以往由于财税体制中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造成地方政府经常会有“跑部钱进”的行为。此次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也正在于重新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税“蛋糕”,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利进一步和地方所承担的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权利相互适合。
改革的辩证法体现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这一年多来,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立足于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彰显了改革的“辩证思维”。
改革的辩证法贯穿在数量与质量中。从一味追求数量增长到更注重经济结构,更注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这是新常态下的新要求。从评判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看:2014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69,连续六年下降;从收入指标看,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超过GDP增长速度。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强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等8个方面提出30余项具体任务,体现了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既不能唯GDP,又不能不要GDP,这本身就是一种辩证思维。”张卓元说。
当面对利益多元、诉求各异,任何一项改革都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改革绝非一蹴而就,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牵得住牛鼻子,才找得准突破口。改革注重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两点和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才能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迟福林表示。既要谋子,又要谋势,改革体现出高超的智慧和艺术。
注重法治思维:改革坚持立法先行、依法改革
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以法治思维统领,“三张清单”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理念。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落实,也是下一步改革“全面深化”的前提。
修改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法律手段严管污染物排放;修改立法法,赋予地方更多立法权,增加民主立法的制度和程序规定;修改食品安全法,这部“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让百姓吃得更放心……历数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一个重要特点即以法治精神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手段推进改革。
改革是“破”的过程,不可避免要打破旧的瓶瓶罐罐;改革也是“立”的过程,需要激浊扬清、吐故纳新。这个“破”与“立”的过程,绝不是个别领导干部“拍脑袋”说了算,而是要在决策机制上充分体现法治精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可以看到,201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相当一部分是法律设定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说,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多部法律进行修改。如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对药品管理法等25部法律和决定中有关行政审批、价格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价格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一揽子修法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这就既推进了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又遵循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既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也为改革凝聚了更大的民意基础。
在改革的大潮中,每个人都是激荡的浪花。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马子彦最近有了另一个身份,他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挂职,任副总经理,因此有了“老师”和“老板”两个头衔。为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或自主创业,上海市提出各高校可保留3%的编制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校企流动”。这项灵活而柔性的人才新机制,已在国家层面得到更大的鼓励和促进。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专门针对企事业单位科研人才“双轨制”问题,提出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允许科研人员经单位允许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兼职或创办企业。
在改革的大潮中,每个人都感受着澎湃的动力。
“身边很多老乡都回家创业了,我们也打算回老家干一番事业。”在上海务工的安徽阜阳农民工张涛说。随着近期《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的出台,近3亿农民工可享受返乡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百舸争流,千帆竞发。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画卷正在徐徐铺展。
关键之年,笃行致远。运用科学思维谋求新进展,改革激荡着磅礴伟力。
(光明日报记者冯蕾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