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内乱吐痰或将被罚2000元 7月1日起执行

2015-04-25 06:46:21来源:福州晚报

凭身份证可查本人

土地房产等档案

《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逐步建成数字档案馆,加强与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方志馆及其他机构交流与合作,建立相互联通、面向公众的档案信息查询系统与网络利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凭身份证件等合法证明,可以到国家档案馆查阅、复制或者摘录已开放的档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查询和利用档案,查阅利用国家档案馆保存的记载有关本人婚姻登记、学籍学历、工龄、职称、获奖荣誉、离退休、土地房产等未开放的证明性档案。

国家档案馆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不得收费,但提供复制档案、邮寄档案复制件等服务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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