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出台 5月1日起施行
系全国首部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省级政府规章
福州新闻网4月15日讯(记者 陈敬华)历时近3年时间,《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出台,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15日省政府举行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办法》共7 章4 0条,包括总则、支持措施、快递服务、快递安全、闽台快递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该《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快递行业发展为主旨的省级政府规章,对促进全省快递行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我省快递行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1289家快递企业及网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2014年全省快递业务量完成6.6亿件,同比增长48X;业务收入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32%.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排名全国第六位。2014年全省人均快件量18件,是全国人均快件量的近两倍。福州、厦门,裳州,莆田4个城市进入全国城市快递业务量排名前50名。
“但是,在快递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快递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与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丰表示,快递行业与关联产业协同程度不深,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企业用地难以及快递人员投递难等方面的问题也成为制约快递行业整体发展的瓶颈问题,快递行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办法》的出台既填补了我省快递行业立法的空白,也为各地制定支持快递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借鉴。是我省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全省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快递行业发展能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确立十项支持快递行业发展措施
该《办法》确立了十项支持快递行业发展的措施。
一是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行业发展协作机制,要求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市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将快递行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快递服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要求快递服务网点与城市改扩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快件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四是将快递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等寄递服务。
五是支持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关联产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促进相关产业有机融合和联动发展。
六是鼓励快递企业整合资源,与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确保快件传递畅通。
七是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快递车辆给予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支持快递企业使用非机动车和新能源车收投快件。
八是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便利服务。鼓励设立快件集中代收代投服务点和自助服务终端。
九是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管理,对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给予补贴。
十是鼓励快递企业的总部、区域总部等落户我省,并享受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