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四条措施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为加快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漳州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漳州市推进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奖励优化协同发展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创新发展。

  《措施》明确对快递企业进行奖补:

  一是推动快递企业助力农产品上行。支持快递企业服务该市特色产品网销、降低快件物流成本,对本市电商渠道年发出农产品快件达到20万件、40万件、80万件以上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是助推快递企业发展。对年快递上行量首次突破500万件、1000万件、15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与3个以上快递品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邮管部门备案设立20个以上快递综合服务站点且运营满半年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设立50个站点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下一步,漳州将大力开展行业相关奖补政策的宣贯解读工作,指导符合奖补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保障政策落地见成效。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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