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变通”冻结款被解冻 当事人欠款未能收回
2015-04-13 10:26:41来源:中国青年报
1915万元冻结款悄悄解冻1415万元
2011年,经朋友介绍,商人李启坤认识了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文通。此后,李启坤与他签订了借款协议。
这家注册资本为7207万元的公司不容小觑。据其官网介绍,该公司曾获评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也是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
但是,这并不是一次愉快的合作。李启坤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后来多次找林文通协商还款一事,均被拒绝。
2012年4月,李启坤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800万元借款。被告人包括林文通、厦门舫昌公司以及另一家纸箱工业公司。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李启坤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财产的价值共815万元。
林文通同样还欠商人梁福坚的钱。几乎在李启坤打官司的同时,梁福坚也向厦门中院递交了起诉书,随后申请冻结被告的财产,共价值1100万元。
经过一系列辗转,5月11日厦门舫昌公司被厦门中院冻结了1915万元存款。
“1915万元就这样被严严实实封住了。”李启坤曾感到乐观。在他看来,如果对方最终不还钱,法院就可以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划走冻结账户里的钱,“这是十拿九稳的事”。
事情正朝好的方向发展。当年11月14日,厦门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的记载,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确认林文通应该偿还李启坤、梁福坚共计1800万元。
就在这时,李启坤和代理律师发现了意外情况:厦门舫昌公司的冻结账户里只剩500万元,另外1415万元不翼而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