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保姆惹上家政纠纷 工商:签订明确信息的合同

2015-04-10 10:07:42来源:泉州晚报

案例二

预付中介押金 解约后要不回

市民苏女士从2010年起就通过市区一家家政公司聘请保姆。为了防止雇主不支付工资,这家家政公司要求雇主需支付押金。双方约定好,如果苏女士辞退保姆,解约后就能拿回押金。不久前,苏女士将保姆辞退,随后要求家政公司退还5300元的押金,却遭到拒绝。令她吃惊的是,该公司声称已经换了老板,无法退还押金。

无奈之下,苏女士拨打12315求助。由于双方分歧很大,调解不成,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通过法院诉讼维权。

提醒

务必书面签约 留心免责条款

“这些家政纠纷大部分都是由于事先没有签订合同而引发的。”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家政服务时,务必与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服务的时间、内容、价格等,并对可能出现的保姆提前辞职、临时提价等情况进行书面约定。合同中还要明确对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能只说需要有经验、有专业培训背景等简单要求,要尽量细化保姆的工作职责。约定若保姆做不到其中某几条,便可要求换保姆或退款。

此外,对于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市民在签订前应仔细阅读,特别要留意是否有不平等条款和免责条款。同时,市民要记得索要并保存发票、协议等凭证,一旦产生纠纷,才可更有效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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