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保姆惹上家政纠纷 工商:签订明确信息的合同

2015-04-10 10:07:42来源:泉州晚报

不久前,泉州市民王女士通过市区一家家政服务公司聘请了一名保姆。结果对方上门服务一天,她发现很不合适,于是要求家政公司退还500元中介费,由于没签订合同遭到了拒绝。

昨日,记者了解到,随着市民对保姆、钟点工、月嫂等家政人员需求的增加,像王女士由于没有事先签订合同而遭遇此类家政纠纷的还有不少。对此,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家政服务时,务必与家政公司签订明确信息的书面合同或协议。

□记者 王丽虹

案例一

保姆不符要求 中介费难退

上个月,市民颜女士通过鲤城一家家政中介找了一个保姆。当时,她与保姆商量好月薪4000元。对方同意后,她向家政中介支付了300元的中介费。不曾想,不到10分钟,保姆突然向她提出要加薪,每年要多拿4000元,否则就拒绝到颜女士家中服务。过了几天,颜女士发现这名保姆果然没有根据约定上门服务,于是要求家政中介退还中介费,但遭到了拒绝。她拨打12315投诉,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家政中介将钱退还给了她。

无独有偶,今年2月初,市民王女士通过丰泽一家家政中介聘请了一位月嫂。当时家政中介工作人员称,这名月嫂经验丰富,很会带小孩。结果月嫂上门服务的第一天,王小姐就发现对方根本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当天就将其辞退。气愤之下,她要求中介退还500元中介费,同样遭到拒绝。最后通过工商部门的调解,中介才同意免费再帮王女士介绍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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