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忏悔:交朋友要慎重有底线 本想当个清官
任职扬州:很多赃款都是打招呼的“回报”
2001年7月季建业从昆山调任扬州,先后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如果说昆山是季建业权钱交易的开始,任职扬州期间则是集中高发期,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涉嫌受贿罪的7项事实中,其中有5项都发生在扬州,而这5项事实全部与房地产开发、土地竞拍、设备供应、装修改造相关。梳理季建业受贿财物的来源,可以发现在季建业总计1132万元的受贿财物中,有1120多万元都是在2001年调任扬州之后受贿所得,占季建业受贿财物总额的99%。
根据季建业自己的讲述,当时还是为一些朋友招揽工程打招呼,为他们介绍生意,受人请托拿下一个工程,往往只需要一个招呼,一个电话。难道就没有顾忌吗?季建业的回答是当时就觉得是为朋友办事,还真没有顾忌。现在想来,季建业坦诚作为领导干部跟别人打招呼应该慎重,应该慎之又慎,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人。
心态变化:在与旁人对照时产生攀比心理
在扬州期间敛财这么任性,是不是因为心态上有变化?面对记者,季建业坦诚自己确实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主政扬州8年,季建业力推了多项城市改造工程,从官场到商场,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多,在与身边一些人的比较对照过程中,季建业萌生了攀比之心。
首先是房子,季建业一开始住的是一套1997年房改的房子,面积是100多平米,但周围的人房子换了一套又一套,心理无法平衡。不过,季建业虽然贪欲膨胀,但在收受贿赂时还是留了点小聪明。1132万元受贿财物中,本人经手收取的现金或购物卡不到30万元,有900多万元的受贿钱款始终放在行贿人手里,不在自己的名下。
为什么要这么做?季建业觉得这样保险。但这真的保险吗?事实证明,受贿没有安全保险可言,法律也没有漏洞缝隙可钻。4月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宣判中,依法认定了这些钱为季建业的受贿所得,尽管不在的名下,其行为也属于受贿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