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7日电 山东烟台中院今日上午10时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
今年1月16日,该案在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季建业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九成受贿来自三位“朋友”
据媒体报道,季建业被带走当天,其妻亦被带至北京接受调查。报道还指出,季建业的妻子和司机“承揽工程太多,尤其是绿化工程”,“从扬州开始即已如此”。
据悉,季建业案发,也源于城建项目—某在南京做项目的房地产商将其举报。随着案情扩大,几个“追随”季建业做项目的地产商也先后被查。
其中之一,就是江苏前首富朱兴良被带走调查。据报道,直到季建业落马,在季建业曾工作过的昆山、苏州、扬州、南京等地,由朱兴良实际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上市企业—金螳螂装饰公司都曾获得大量政府项目,承接楼堂馆所、五星酒店装修等。
起诉书也显示,针对季建业的七项指控中,有六项涉及项目开发,设备供应,获得土地使用权、拆迁、建设等。季建业在苏州、昆山、扬州、南京等地任职期间,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财。
检方指控,2003年底至2004年3月,季建业接受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扬州迎宾馆1号楼改造工程项目,并为违规施工、催要工程款提供帮助,随后收受朱兴良给予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万余元。
起诉书显示,季建业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承揽设备供应项目、开发房地产、竞拍土地提供帮助,收受其给予的共计折合人民币789万余元的财物。
此外,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季建业本人或通过其妻子、女儿、兄弟,先后9次在苏州市家中等地,收受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天晓行贿的钱物共计241万余元。
根据估算,季建业从徐东明、朱天晓、朱兴良这三名“朋友”处受贿达1065万余元,约占受贿总额的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