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受贿千余万判15年 专家:不排除酌定量刑

2015-04-08 10:20:59来源:中国青年报

一审公开审理近3个月后,备受舆论关注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一审判决。

4月7日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决书称,季建业非法收受财物1132.08931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消息既出,中国青年报记者浏览各大新闻网站相关评论跟帖发现,“太轻了”、“不认同”、“出乎意料”等声音不绝于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判决结果作出如下解释:“案发后季建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所得赃款赃物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季建业的辩护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谢望原教授,他表示感谢关注,对判决结果不便作更多评价。

梳理以往高官贪腐案例,季建业案判决结果并非特例。2015年2月28日,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案,判决书称,倪发科非法收受财物1296.71271万元,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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