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满月:二手房市场升温 未现"抛房潮"
2015-04-01 10:20:5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日电(房产频道 马榕)距离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已满一个月,配套细则草案也于3月26日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何登记等操作性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被市场认为将加速二手房抛售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落地以来对楼市的影响并不明显。多位房地产市场分析人士表示,3月份以来,杭州、西安等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二手房市场普遍升温,但主要原因是受到降准、降息等利好影响,不动产登记影响较小,“抛房潮”现象也并未出现。
细则草案出台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完善
自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持续推进,不仅各地登记机构加速组建,作为暂行条例配套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也于3月26日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相比之前仅有35条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增加到了八章共137条,对此前民众关心的“是否必须登记”、“如何登记”、“登记资料谁可查询”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依据细则,不动产进行登记时原则上遵循自愿原则,登记部门并不强制执行。但曾参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起草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不登记,会面临在法律上没有得到房屋的所有权、房子可能被他人“一房二卖”等法律风险。
细则指出,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分四步走,即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此外,细则对三类可查询登记信息主体——不动产的权利人、厉害关系人、有关政府机的范围和条件也作出细化。如厉害关系人只限查有厉害关系部分,国家机关限于与调查事项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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