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应
雷女士不符合收养条件
小静只能办理集体户口
就雷女士的情况,记者首先咨询了雷女士户口所在地的七都派出所。据户籍民警介绍,2014年8月,我省出台的《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文件中对收养申报有规定,2008年9月5日之前私自收养,群众坚持自行抚养的,需提交坚持自行抚养的书面《声明》,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以非亲属关系办理出生户口登记。而2008年9月5日之后私自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并为其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而雷女士收养女婴时间为2009年6月,根据上述规定,雷女士只能为其办理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就此,记者也咨询了宁德市民政局福利慈善科。据工作人员介绍,要为小静办理集体户口,需要蕉城区福利院为其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收为院民,再由福利机构为其申报集体户口。同时,因雷女士已有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但雷女士可向福利院申请家庭寄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