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白亮)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情况。自去年9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案件74件,罚没52万元。
据了解,按照案件类型区分,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案件50起,无照经营案件8起,未建立销售台账案件9起,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3起,销售商标侵权(假冒)案2起,未亮照经营销售案件2起。按照区域划分,鼓楼5起、台江6起、晋安3起、仓山17起、马尾1起。此外,福清9起、长乐31起、连江2起。1家总经销商因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被处以3万元的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