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或将开放民间借贷房屋抵押登记 细则未出台
2015-05-20 16:14:19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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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借款人将房产证抵押给多人,出借人追款2年仍未果
2012年12月,南平人黄某以支付房租、开装修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等名义,前后分3次向福州的李先生借款共计6.5万元。在借款时,黄某将房产证交付给李先生,表示要将房屋抵押给他。见黄某如此有诚意,再加上二人之前便相熟,李先生并未细查就收下房产证,双方签下了借款协议和收条,款项也打进了黄某的账户。
根据借款协议,双方约定月利率为6.66%,还款日至2013年1月1日。但是到了还款的最后时限,黄某并未将本息偿还,又因各种借口闪烁其词。此后的一年多,李先生多次催款也没有结果。
一次上门催讨中,李先生遇到多位与他相同遭遇的“债主”,其中有几人的经历与他惊人地相似--相似到甚至手里的抵押物与他的居然是同一套房子。几位债主一碰面才惊觉有异,联合起来调查发现,黄某将这本房产证抵押出去后,又通过挂失或其他方式补办,再次进行抵押,以获取资金。
真相大白后,债主们集体找上门,黄某为了躲避欠款,离开福州回到南平老家。李先生通过法律途径了解到,黄某夫妻的账户上没有足够的钱偿还欠款,而那本抵押在他这儿的房产证也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当时民间借贷无法登记备案,我们也没想到有什么途径去查。”李先生说,若当时能够查询到房屋已经被抵押出去,就不至于被骗,直至如今仍要不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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