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5%

2015-04-23 09:00:41来源:福州新闻网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工作要点》要求,全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左右。

大病保险方面,大病患者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同时,全省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月预付、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各统筹区选择20个以上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

在药品配送方面,根据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医院管理局从省级遴选确定的11家药品配送企业中择优选定若干企业配送基本药物,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提高偏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

同时,实行药品、医疗器械“两票制”销售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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