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考上研究生单位不放人 要求支付20万违约金

2015-04-21 09:04:59来源:福州新闻网

律师认为

单位做法不合法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劳资纠纷的资深律师陈宇认为,培训协议上要求彭小姐20年不得离开涵江医院,否则除退还委培费用外,还要付20万元违约金,这明显有失公平合理,也不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彭小姐要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同时,彭小姐如果在委培期内提出辞职,因其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彭小姐只要返还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即可。而且,返还的赔偿费无需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彭小姐的介绍中可知,她属于事业编制,目前已申请人事仲裁。如果在仲裁委主持下,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她可以等待仲裁委的裁决结果。如果对裁决结果仍然不服,她还可以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彭小姐无法读研的担心,陈律师建议她再与招生院校沟通。如果真的因为单位阻挠造成她无法读研,她可以向涵江医院主张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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