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工作业时猝死 雇主拒赔称“不关我事”

2015-04-14 08:43:18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4月14日讯 一名34岁的工人工作时突然死亡,因生前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工作中受伤致死,导致死者家属向雇主索赔时,被以“无雇佣关系”“非工伤雇主无责任”“已购买保险”等理由屡次拒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是否负有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是否可以代替劳动关系理赔?

  维修空调时突然身亡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死者的哥哥孙先生。“除了感冒这样的小病,我弟弟以前还真没查出有什么大病,所以听说他突然离世,我起初真有些难以相信。”从辽宁老家赶来的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弟弟在仓山区一家空调销售商店工作,内容是安装和售后维修空调。

“5日下午1点多,我弟弟与工友正在为一名客户修空调。突然,他的工友听见他‘啊’地大喊了两声,那名工友立刻将他扶住,发现他已四肢无力。工友随即对他掐人中进行抢救,但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孙先生说,从工友发现他弟弟身体不适到离开人世,总共不超过5分钟。

家属向雇主索赔遭拒

6日,听闻弟弟去世噩耗的孙先生立即从沈阳赶到福州,并找到了弟弟生前工作的商家老板刘先生。

“毕竟我弟弟是在为他干活时死亡的,出了这种事,我们只希望作为雇主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可老板说当初又没签订合同,不关他事。”孙先生说,他弟弟确实未与商家签订劳动合同,其薪资报酬等也都是通过口头协商的。

“后来老板又说给我弟弟买了意外死亡保险,保险公司会理赔,叫我先去开死亡证明。”孙先生称,老板刘先生又以保险公司缺少各种证件为由一拖再拖。“已经8天了,我现在希望老板能把我弟弟生前的工资和下葬的钱给我,先把后事安排好,其他赔偿费再谈”。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刘先生的电话,但对方表示不愿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

据悉,目前孙先生弟弟的死因尚未确定,需等待后续尸检结果出来方能知晓。昨日下午,在警方协调下,双方再次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与此同时,劳动部门也在调查鉴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至昨日记者截稿时,几方均未给出最终结果。

律师:

有保险理赔商家仍应担责

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孙文锋律师表示,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死者与商家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务关系。

“若死者的死因与该工作有关联性,则商家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如果没有关联,也应承担人道主义赔偿。不过,法律对此没有硬性规定。”孙文锋说。

关于商家老板刘先生所说的病亡保险,福建融城律师事务所刘鹏飞律师告诉记者,该类保险是存在的,这是部分商家用来代替正常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商业保险。但这与劳务关系的理赔是不同的,具体还要看商户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约定,刘律师还表示,即使保险公司有理赔,死者与商家之间存在着劳务关系,商家也应当承担责任。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王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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