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者家电投诉增幅大 预付式消费投诉突出
福州新闻网4月14日讯 省消委会近日公布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17件,解决26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0多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33件,加倍赔偿金额22.62万元。
家电投诉增幅较大
据了解,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家电投诉655件,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由2014年的18.12%上升到22.45%,投诉增幅较大。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方面:一是手机、洗衣机、电视机、冰箱等商品的售后问题;二是恰逢春节,厨房家电、手机等家电迎来销售旺季,许多经营者为获取更多利润,以春节有奖销售、换机大降价、清仓处理等商业宣传活动进行促销,甚至销售一些质次价高、以次充好和假冒伪劣商品;三是消费者消费不够理性,往往没有仔细查看商品或索要相关票据,导致纠纷;四是春节期间商家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岗位流动性较大,造成售后服务、三包保修延期未维修等问题;五是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履行三包责任。
预付式消费投诉仍较突出
一季度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的投诉量也不少,分别以370件、275件的投诉量位居商品大类投诉量第二、三位。两类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2.68%和9.43%,占比同比上升相对明显。而从服务类别看,电信服务投诉高居榜首,达317件,占10.87%,不过比重同比下降1.02%。
值得一提的是,一季度,预付式消费投诉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据了解,预付式消费投诉反映的问题有:经营服务缩水,优惠不兑现,服务项目或质量与办卡时承诺不符;商家即将停止营业强迫消费卡内余额;经营者关门失踪恶意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经营主体变更后推卸承诺义务或者服务缩水;霸王条款限制多,随意限制消费等。
售后服务问题不容忽视
“从投诉性质看,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仍然最为突出,其中质量问题投诉1336件,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由2014年的35.97%上升到45.8%,以小家电的投诉居首。”据介绍,小家电产品质量差是目前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此外,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家却只同意保修,并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履行三包责任;换货时间过长、换货后不重新计算三包期等也是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售后问题则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了需要考虑品牌、价格、质量等因素外,产品的售后服务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项重点内容,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家选择口碑较好的品牌,购买前向工作人员询问商品或服务的售后服务情况,经多方比较再下订单。此外,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也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一旦出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要及时向消委会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