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频现小官大贪 涉土地征迁有涉黑倾向
2014-12-22 15:36:35来源:中国新闻网
对村级“三资”的贪腐,作案手段多元且智能化,更趋隐蔽复杂。群众往往对“小官大贪”腐败现象“有感觉”“有反映”,但“无线索”“无证据”,难以为办案提供有效帮助。如海淀区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在8年时间里挪用1.12亿元土地补偿款。
经合社10%留用地项目建设成为“小官大贪”新的腐败滋生地。留用地项目是当前各个(股份)经济合作社非常重要的建设项目,是关系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以及每个股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留用地“流金淌银”壮了集体富了百姓,但由于留用地项目的特殊性以及相关政策不完善,加上(股份)经济合作社缺乏项目建设的开发经验和相关专业人员,出现了不少问题。
文章称,城乡结合部的“小官大贪”的本质是“小官大权”,有的村干部俨然是“土皇上”。“小官大贪”的根源是“权力失控”。对于“小官大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必须针对已经发生的“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强有力的制度建设,堵死“小官大贪”之路,构筑防范“小官大贪”的笼子,直到杜绝“小官大贪”。
文章指出,村级“三资”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资金进出管理程序不规范,导致绝大多数“小官大贪”都与土地征迁补偿款有关。征迁工作信息不透明,使得在协商、谈判等相对隐蔽而又极具“诱惑”的环节易滋生腐败,即村干部在土地征迁过程中获得巨额阶差收益。在土地改变用途以后,国家会有巨额的补偿,这种补偿应该是一部分分到农民头上,另外一部分由集体提留。但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代表对集体提留的民主监督机制,基本上是流于形式而无实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