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老妇死海漂流溺亡 死者和旅行社各担一半责

2014-11-13 14:06:34来源:法制晚报

  68岁的宋女士随团赴以色列旅游,在参加死海漂流项目时不幸溺亡。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通报,法院一审认定北青旅与宋女士各负一半责任,判决北青旅退还旅游费9000元,赔偿死亡赔偿金等27万余元。

  死者女儿:母亲漂流溺亡索赔百万

  2013年7月,宋女士参加北青旅“以色列10天朝圣团”的旅游。同年10月22日,宋女士如期出行,随团飞赴以色列。10月26日,宋女士参加以色列的“死海漂流”项目时不幸发生意外,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宋女士的两个女儿认为,北青旅作为组团社、华远公司作为实际履约社,均应完善旅游安全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死海海水物理成分复杂,旅行社理应明示旅游者该项目存在的危险。其母亲已经68岁,明显不合适参加此项活动,导游应当警示并劝阻。但旅行社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母亲身亡,故二人要求北青旅退还团费1.65万元;要求北青旅、华远公司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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