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草案提交 提高死缓罪犯执行死刑门槛

2014-10-28 09:21:03来源:北京青年报
  强化人权保障

  猥亵男性、收买妇孺一律入罪

  现行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二条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意味着猥亵男性也触犯刑法,可以适用此条款保护男性。此外,草案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做出犯罪评价。

  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未阻碍妇女返回原居住地,也未虐待被买儿童、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意见提出,司法实践中收买人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导致“拐卖犯罪,收买无罪”的情形。

  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三条对此条文作了修改,规定前述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一律做出犯罪评价。

  惩治失信背信

  增加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士介绍:“现在专业助考团伙已经形成了有组织犯罪,从考前、考中、考后都有涉及,原来针对各种情况分为不同罪行,实践适用中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行为。”

  昨日,提交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组织考试作弊新增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行为均将面临相应处罚。

  此外,草案对伪造编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做了修改,将证件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

  “伪造、编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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