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同妻”试图以爱挽救婚姻 丈夫离婚反委屈

2011-11-24 13:59:14来源:人民网

  离婚,丈夫反倒“最委屈”

  在现实中,多数经过咨询的同妻,最终会因在心理上还没有做好准备而留在婚内,比如单亲母亲要承担的社会、经济压力。离婚的同妻多为没有孩子和经济独立者。一些同妻为了尽快告别旧生活,选择放弃财产甚至是孩子。

  在网上为同妻进行义务咨询的律师章滕芳表示,虽然《婚姻法》规定,正常程序下,离婚受害一方可能会多一些补偿,然而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而涉及同妻离婚的现实情况却是,同妻根本无法为法庭提供有力证据,这其中包括同妻在实际的法庭对峙中,大多不会选择泄露丈夫GAY的身份。

  “以丈夫是GAY的原因离婚吗?大多数人说不出口,而且几乎无法取证,很多丈夫可以对妻子承认,但在法庭上对外人承认这一点,太难。何况有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并不打算放弃婚姻。”

  “即使成功离婚,财产分配也是极有限的”。章滕芳称,同妻沦为“弱势”的原因,最核心的问题是立法的空白。

  由于《婚姻法》中并无双方在婚前必须公开自己性取向的规定,真正诉诸法庭时,丈夫的欺骗行为也只能通过道德来衡量。实际上,在大多数的同妻离婚案中,因为离婚大都由同妻先提出,丈夫反倒显得“最委屈”。

  长期从事艾滋病与同性恋诉讼的上海律师杨绍刚表示,在这种特殊的婚姻关系里,丈夫的“出柜”行为和婚前隐瞒一般很难用法律责任的形式去追究,“这是个法律缺失问题,国内还没有考虑关于同性婚姻的相关立法。”

  而比起财产和孩子,涉及同妻艾滋病感染的索赔更要复杂得多。

  张北川的研究表明,在国内,男性间的性行为造成的艾滋病感染每年都在增加。因为GAY与同妻在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存在性关系,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也将同妻列入艾滋病易感人群。

  杨绍刚在今年6月刚刚受理完一起复杂的同妻艾滋病索赔案,其案情复杂程度和对当事人的伤害超乎常人想象。

  案中,同妻文(化名)与丈夫宇(化名)婚后一年因宇无法生育而离婚,期间两人仅有三次性生活,宇一直隐瞒自己的GAY身份。再婚后的文却在产前血检中被确认为艾滋病感染者,新丈夫虽未检测到被感染,但担心自己体内有隐形病毒而提出离婚。文被确认是从前夫宇处感染艾滋病,随后,宇的GAY身份和其家人在婚前隐瞒欺骗行为也被暴露。最终法院调解,宇向文提供70万赔偿,这笔费用根本无法补偿文已近崩溃的精神文那个已经坠地的孩子极有可能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分享到: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