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主购“京牌”卷入诉讼 钱打水漂车被查封

2015-09-30 11:13:01来源:新京报

外地车主购“京牌”卷入诉讼 钱打水漂车被查封

吴先生花5.3万元向安女士购买“京牌”的协议书。

外地车主购“京牌”卷入诉讼 钱打水漂车被查封

昨日,得知法院驳回自己的执行异议申请后,吴先生(穿黑衣者)感到无奈。

新京报讯 (记者 王巍)在支付了5.3万元后,吴先生将自己的轿车用安女士的北京小客车购车指标(简称“京牌”)进行了登记,但在今年车辆年检中,吴先生却被告知车辆因安女士涉及的一起法院执行案件而被查封。吴先生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昨天下午,海淀法院裁定驳回吴先生的申请,这意味着吴先生为购“京牌”所花的5.3万元打了水漂,自己的轿车也暂时无法使用。

买“京牌”两月后车被查封

据天津商人吴先生称,去年6月,他通过位于花乡车市的一个二手车中介公司,与安女士达成买卖意向,双方签署了“北京购车指标出租(背户)协议”,称鉴于安女士拥有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吴先生急需购买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吴先生购买安女士北京市购买车辆指标永久使用,购买价格为5.3万元。随后吴先生便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登记在安女士购车指标的车牌号下。

当年8月,在车辆年检过程中吴先生被告知,自己这辆登记在安女士名下的“京牌”轿车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进行年检,吴先生于是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2013年至2015年为轿车缴纳的保险凭证,请求法院解除查封。

法院称按登记情况查封合规

昨天,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吴先生的申请。

据了解,将车牌指标卖给吴先生的安女士,与母亲因家中一套房产的房款问题打起了官司,安母要求安女士给付79万余元的售房款,并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联系不到安女士的情况下,调查发现其名下登记着一辆帕萨特轿车,于是对这辆车进行了查封。

法院认为,目前该辆帕萨特登记为安女士所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该车进行查封符合法律规定。吴先生虽然主张对该车享有所有权,但并未经过登记,因此对吴先生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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