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自称没犯罪 男童伤情成争议焦点

2015-09-29 11:52:22来源:北京青年报

公诉人:被告当庭说法与此前矛盾

在起诉书中,公诉人表示,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男童施某某躯干、四肢等部位挫伤面积为体表面积的10%,其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征琴已取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并达成和解协议,检方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在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出示证据,男童施某某班主任、老师、邻居等证人证实发现施某某有两三次被妈妈打伤,男童的笔录显示,“我的背上、身上都被跳绳抽了很久”,“妈妈又用脚踩我的脚面”,“爸爸没有来劝妈妈”。被告人则表示,公安机关在凌晨2点做笔录,并且找了一名陌生老师做代理人。辩护人也质疑,做笔录时没有通知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养父母到场。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还显示,此前的供述中,李征琴表示自己失去了理智,自己打了多久,打了多少下都不记得,的确不是想打这么重的。公诉方还表示,李征琴当庭供述打得不重,与此前说法矛盾。之前说脚可能是打孩子踩到的,但庭审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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