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八不准八不得”: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

2015-08-31 08:50:13来源:福建日报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严惩不贷,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合起来,该“摘帽”的坚决“摘帽”。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案情细节曝光,揭露违纪行径,增强震慑力。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区、部门(单位),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闽纪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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