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涉黑”村支书入狱8年 重审认定“不涉黑”
2015-08-08 07:34:44来源:中国青年报
法院知情人士称获刑与反对征地有关
2007年5月,徐文景被刑事拘留。顶墩村一名党员还记得,此前,徐文景一直希望能由村民自主进行新农村建设,反对政府征收土地。“徐文景平时开会的时候也不提区里的态度。2007年年初,徐文景开会的时候说,我顶不住了,需要村里的老人出面了。”这名党员回忆说。
早些时候,福建省人民政府已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批复,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顶墩村集体所有土地共17.658公顷。多名村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差不多在顶墩村与当地政府的谈判处于僵持状态时,一些针对徐文景的举报信再次出现。
旧事开始被重提。2001年1月,保安队长徐庆华曾在村部因使用台球桌的问题,与一名村民发生口角,殴打其头部、腰部。当年,村民被鉴定为轻微伤。2007年5月31日,时隔6年,这名村民再次进行鉴定,损伤程度变为轻伤。辩护律师认为鉴定不科学,称难以保证村民6年间未受其他伤害,“这有拼凑罪名之嫌,因为故意伤害罪的最低要求是受轻伤”。
检方还指控,2004年4月,徐文景得知公安机关要抓捕徐庆华等人,为其提供逃跑费用,并把多名保安送往别处。但徐文景等人表示,不知道徐庆华涉案。检方指控称,2004年,徐文景为帮助徐庆华等人不被追究刑责,指使詹文华向司法人员行贿2.38万元。不过,徐文景、詹文华被认定为行贿罪,但收钱的两位司法人员并未被认定受贿罪。
公诉人表示,官员是否被追究受贿罪,不影响本案行贿罪的成立。辩护律师则称,这并非徐文景的决定,而是村两委讨论通过的。
2007年12月12日,城厢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文景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除徐淑华、詹文华外,另有3名保安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