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两起电梯“吃人” 致命“漏洞”到底在哪?

2015-07-28 17:13:24来源:羊城晚报

追责 物业保险电梯商谁为事故负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珊报道:电梯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和赔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确定所耗时长,但如何确定责任却成了难题。

电梯出事找物业,物业找保险,保险找原因,倒逼电梯行业形成责任追溯链条……2012年,广州就作为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城市,推行电梯事故首负责任制。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杨延晖认为,首负责任制正是广州电梯试点改革取得成效的突破口。

杨延晖介绍,电梯确权后,定检由电梯使用者负责,质监部门只需专心做好抽查工作。2013年和2014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拨付1900万元专项资金,让质监部门按30%的比例对全市电梯进行综合抽查。在2014年度的电梯抽查中,不符合项发现率为15.8%,同比下降46.76%。数字证明,物业首负责任制是切实有效的。

但由于牵涉面广,问题众多,目前有关电梯确权方面的相关制度依旧未能出台。

而首负责任制也一直未能推行全省。今年年初,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专家建议稿评估会,提出了使用管理者的“第一赔付责任”。但随后的条例草案送审稿中,该条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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