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掏65万买二手豪宅 签了合同没过户就被查封
2015-07-26 09:08:52来源:海峡导报
海峡导报7月26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集法/文 陶小莫/图)购房者掏出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买二手房,签了协议后,房子却被查封了。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两级法院了解到,最近频频有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
陈先生付了65万元购房款,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却一直无法过户;胡先生买的一套二手房被法院查封了,他到法院一问,才知道卖房人欠了很多钱;王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倒霉事,他买的房子还没过户就被查封了……
被查封的原因通常是因为卖房者欠了钱。这类案例,争议极大,债权人说,房子应该拍卖用来还债,而购房者也喊冤,他们掏钱买房时,往往不知道房东负债累累。
买了豪宅 付了钱才知道被查封
今年33岁的陈先生是个商人,去年年初,他经人介绍看上了海沧区沧湖东二里的一套海景豪宅,这套房子有200多平方米,产权登记在一手房东老丁名下。
不过,当时陈先生并非直接向一手房东老丁购买房产。陈先生是与“委托人”赖女士进行交易的。赖女士手里有一份老丁的《委托书》,这份委托书授权赖女士全权处理这套房产的抵押贷款、出售等相关手续。
由于这套豪宅开价不高,因此,陈先生觉得“性价比很高”,很快就支付了65万元购房定金。
去年1月22日,陈先生和一手房东老丁的委托代理人赖女士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购房款总价为330万元,其中购房定金65万元。
协议签订后,陈先生依约支付了购房定金65万元,然而,陈先生在办理讼争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才知道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查封的原因竟是这套房产被人用于向银行抵押担保贷款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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