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神要求干部禁“打干亲” 50余人现场解亲
“‘打干亲’本是一种传统习俗,但是,这种传统习俗在个别时候被庸俗化、利益化了。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少数人以‘打干亲’为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形成‘圈子文化’。”四川眉山市青神县县委书记、县长胡国民说。
现在,这种“圈子文化”在青神县遭遇了挑战:青神县出台规定,禁止党员干部“打干亲”。青神县纪委相关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打干亲”问题已经影响了纪委监察工作,今后一旦发现有党员干部还存在“打干亲”的情况,将会与其进行谈话,劝说其解除“干亲”关系。
7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出台“六不准”,严禁当地党员干部“打干亲”。7月22日,青神县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300多名党员干部在承诺书上签名,拒绝“打干亲”,5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主动解除了“干亲”关系。
“打干亲” 源自袍哥文化
所谓“六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与任何人通过“打干亲家”、“认干爹干妈”、“认干兄弟”、“认干儿女”等方式“打干亲”;不准以“干亲”名义搞小圈子,用公款开展组织活动;不准利用“干亲”关系,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互相提供方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借用公款、公物给“干亲”关系人员或者将公款、公物存放于“干亲”关系人员处;不准打着“干亲”关系幌子,以亲情间的礼尚往来为借口,收送“红包”礼金,与“干亲”合伙经商办企业、搞买官卖官;不准通过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活动为“干亲”关系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青神县相关人员介绍,“打干亲”源于四川袍哥文化,一度成为四川部分党员干部之间“搞依附”、“拉关系”的缘由,被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上列为“十类问题现象”之一,也成为去年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四川巡视时直指的一大问题。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提到发现的问题时说,前些年一些领导干部以牺牲公共利益换取个人的职务晋升和经济利益,形成官官勾结、官商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连环输送的利益链,以及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利用节日和红白喜事收受红包。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青神县出台了“六不准”的规定。
50余人现场解除“干亲”
7月22日上午,青神县举行党员领导干部不“打干亲”公开承诺活动,从县委书记到乡镇班子成员,到场的3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公开签名并举起右手就不“打干亲”作公开宣誓承诺,5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主动解除了“干亲”关系。
青神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谢志介绍,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青神县专门成立了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安排,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开承诺活动于7月30日前完成,书面承诺情况需要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对前期自查出的“打干亲”关系,必须在8月底前予以解除。在8月底自查自纠阶段结束之后,如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打干亲”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据《成都商报》对该县纪委某干部的采访,原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位开发商老板“打干亲”,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从中谋取私利。2012年,法院审理查明,刘泽利在担任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80.66万元,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事实上,前几年我们就考虑出台这样的规定,制止党员领导干部‘打干亲’的行为。”谢志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打干亲”就是搞“小圈子”、“拉关系”,有潜在的隐患,容易衍生出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这种江湖习气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