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一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范增玉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范增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近,半月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取了范增玉的悔过书,并从中梳理出他腐化堕落的心路历程。
4月29日,被告人范增玉在法庭上受审。
他曾是扶贫系统“明星”
“我家祖上都是农民,父母含辛茹苦把我抚养到15岁。”在悔过书的开篇,范增玉这样写道。1965年5月,范增玉出生在河南省郸城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因为家里有5个妹妹,负担很重,高中还没毕业,范增玉决定报名参军入伍。在部队,范增玉表现出色,在16岁那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还上了军校、提了干。
1987年,经过军旅生涯的锻炼和洗礼,范增玉已经成长为一名可以独当一面的好兵。这一年,22岁的他转业回到河南,从一名新闻工作者做起,到市委办公室文秘、周口地区地委政研室副主任、县委副书记、行署副秘书长、财委主任、市政府秘书长……一步一步,范增玉的仕途越走越顺。
命运的转折点开始于2004年。这一年,范增玉被调入河南省扶贫办工作。由于将分管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范增玉在全国扶贫系统声名鹊起。2年后,范增玉被调往北京,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主持工作。3年后,范增玉被提拔为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我从1992年任处级干部,到2006年后担任副厅级、正厅级干部,是国务院扶贫办近年来从副厅到正厅提拔最快的一个。我任职的这两个事业单位也处于各方面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范增玉写道。
“尽管我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可组织上的教育和培养、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付出的心血更多。然而,我却走上了严重的犯罪道路,给单位的发展和扶贫事业带来了在短时间内难以挽回的影响,我辜负了他们,我十分后悔。”
结交丁书苗,以扶贫为名大肆敛财
2009年5月至6月间,范增玉与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结识,由此,开始了一场权力游戏。
“认识丁羽心后,我没有按规定对她及博宥集团做认真了解和合法经营情况调查,就利用职务之便,让她参与扶贫项目。特别是她送给我钱后,听到了她和她的企业有问题,有关部门调查她后,我帮她打听消息,继续让她参与扶贫项目。从收钱到向她索要钱,甚至当她被限制出境后,我仍没有制止她参与扶贫活动,也没有把她有问题的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仍然让她在扶贫宣传活动中发言、授奖,为提高她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提供帮助。”
2009年底,范增玉将丁羽心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2009年至2010年间,范增玉接受丁羽心请托,为其提供向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项目捐款的机会,以树立正面形象,逃避有关部门查处。为此,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收受丁羽心共计折合人民币4013万余元。
2010年8月至11月,范增玉虚构帮助丁羽心归还朱某欠款的事实,骗取丁羽心人民币390万元;2010年12月间,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进行手机短信息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在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对丁羽心的下属张某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某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