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133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近日,中共泉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贯彻措施》,提出“1338”工作机制,织密防返贫致贫网,巩固脱贫成果。
一条监测底线
根据该工作机制,有劳动能力户以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作为监测底线,无劳动能力户以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为监测底线。今后,我市将随着每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按照该监测标准,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线,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线,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线,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三项监测措施
主动申报:农户使用“一键报贫”在线申报系统、“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热线电话进行主动申报。
部门预警:行业部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筛查,将预警信息反馈基层核实。乡村振兴部门每季度开展“回头看”,召集行业部门对存在问题开展一次集中研判,制定应对措施。
常态化摸排:镇、村干部结合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入户摸排,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每季度对发现的风险预警对象开展一次“回头看”,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农户组织开展一次入户摸排。
三项认定程序
核查:农户申报→乡镇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出具承诺书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相关信息→县级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对象及家庭成员公职、商品房、自用小汽车情况进行复核。
认定:建制村召开村“两委”进行民主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级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县级门户网站公告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业务管理系统。对复核不符合监测条件的疑似低保“漏保”“漏救”对象,应及时移交民政部门再核实。
风险消除:建制村“两委”民主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级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县级门户网站公告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业务管理系统中标识风险消除。
八项帮促措施
干部挂钩:对监测对象实施“1+1+1”挂钩帮促,即安排所在县(市、区)1位科级(含)以上干部、1位镇干部、1位村干部共同帮促,其中,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确定一位本村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或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对帮促。
产业帮促: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研究确定帮扶项目,确保有意愿通过产业发展增收的监测对象至少有1个产业带动项目。
就业帮促:分门别类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需求的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帮扶家庭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能教育。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但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兜底安置。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帮促:住建部门、所在乡镇及时开展监测对象房屋安全筛查鉴定工作,对居住在C、D级危房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危房改造,监测户住房安全但条件较差的,可按规定申报住房条件改善提升项目;卫健部门为监测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促签约团队落实履约服务;医保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标识监测对象身份信息,落实监测对象的医疗保障政策;水利部门对监测对象饮水安全情况开展核查,对家庭饮用水不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保障政策;教育部门牵头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子女“动态清零”。
兜底帮促: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已纳入低保的监测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符合退保条件的,给予12个月延保渐退期。
消费帮促:将监测对象纳入销售消费兜底网络,确保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监测对象消费兜底挂钩帮扶全覆盖。
应急救助: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监测对象,按规定及时申报应急救助资金,鼓励各地设立“防贫保”等金融保险产品、发动慈善组织募捐等措施对突发性困难户及时开展应急救助。
社会帮促:聚焦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两大重点,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投身全国“万企兴万村”行动。继续通过“泉州市名特优农产品——泉州市总商会”小程序,持续动员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华侨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帮促。
(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颜硕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