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基本大法”今签署 中国确认成第一大股东
今日,亚投行“基本大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将在北京举行签署仪式,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持续升温的“亚投行现象”从3月以来受到多方关注。这一中方提出设立的多边开发银行去年年初开始筹划,从无到有,被认为影响着世界金融格局。据悉,亚投行的治理结构、股本及投票权等核心要素已产生共识。
将研究备选项目 力争“一炮打响”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上周宣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以下简称“《亚投行协定》”)签署仪式系列活动将于29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会见出席签署仪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团团长,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向其间的亚投行特别财长会发表书面致辞。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5日撰文表示,《亚投行协定》是成立亚投行及其投入运营后所遵循的“基本大法”。他透露,目前,各方已就亚投行的宗旨、成员资格、股本及投票权、业务运营、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等核心要素达成重要共识。
据测算,在2010—2020年期间,亚洲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总需求高达8万亿美元,年平均投资约需73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亚洲基础设施领域的年度投资规模仅约为100亿—200亿美元。
作为中国倡议设立的亚洲区域新多边开发机构,亚投行的筹建始于2014年。至今年3月31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数量增加到57个,涵盖亚洲、大洋洲、欧洲、拉美、非洲五大洲,具有较为广泛的国际代表性。
接下来,各方将尽快研究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备选项目,为亚投行成立后尽早投入运营做好项目准备,力争“一炮打响”。此外,中方作为东道国,将继续高质量地做好亚投行总部落户北京的后续工作,为亚投行的正式成立及高效运营提供可靠和有力保障。
亚投行治理结构类似股份公司
楼继伟表示,亚投行未来的治理结构将按照现代治理模式,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架构符合现代治理模式。
他以一所股份公司举例,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高管构成。以此类推,对于主权国家构成的亚投行来说,理事会相当于股东大会。这符合现代治理决策团和监督团,也即所有权和执行权分开的要求。
理事会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根据《亚投行协定》授予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的权力;在运行初期,董事会为非常驻并定期召开会议就重大政策进行决策;亚投行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落实管理层的责任。
楼继伟说:“亚投行对腐败、欺诈等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并将执行严格的诚信与反腐败政策及规定。”
与此同时,亚投行将充分尊重和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环境及社会框架、采购政策、项目管理、债务可持续性评价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订严格并切实可行的高标准业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