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权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作为户籍改革中的一项过渡性安排,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体现出对城市外来人口权益的尊重和重视。那么,目前中国最大的15座城市都能给予居住证持有人怎样的市民待遇?
据记者观察,根据这些城市现行政策,持证人普遍可享受在计划生育,证件办理,职业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等方面的便利。这少于“国版”意见所中列举的“九项服务”和“六大便利”。
对于接受义务教育,广州、东莞、佛山、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武汉、西安、沈阳等地均有对应条款。如武汉规定,居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但不少地区指出此项权益需与社保挂钩,要求持证人社保缴纳年限多则5年,少则1年。
其中,要求最为严格的是广东省,规定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方可与户籍学生同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在住房方面,天津、上海、杭州、西安等地允许持证人申请当地保障性住房。上海规定,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天津规定,持证人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但更多城市并未在文件中明确提及此项待遇。
除上述方面外,“国版”意见还指出,各地应当创造条件,使持证人享有就业扶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
这些权益目前难以在上述城市的居住证政策中寻得踪迹。有评论指出,虽然居住证的含金量有多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但居住证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其服务职能,提升含金量进而最大限度缩小与户籍人口的权利差距,是居住证制度的应有之义。
持居住证落户并不容易
对于最受关注的“居转常”,广州、东莞、佛山、深圳、上海、天津、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在有关文件中提及,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申请当地常住户口,但具体要求并不简单。
广东要求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险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
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更为苛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人不仅需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当地城镇社保满7年,还需满足在当地被评上中级以上职称等条件。
不仅如此,多地还对积分落户名额采取总量控制。如天津市每年3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初步测算2014年有2万人的指标,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为1万人。广州市2014年积分落户也只有3000人的指标。
目前,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尚未出台积分落户的具体政策,但均表示将建立有关制度,以达成中央提出的“在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的改革目标。
广大“北漂族”关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也初见眉目。今年初从北京市人代会上传来消息,北京今年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此后不久,通州被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将通过积分落户等政策,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
业内人士表示,北京的积分落户政策肯定会参考先行者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尤其是上海和广州。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认为,因为北京的人口压力比这两个城市更大,北京积分落户的门槛肯定会更高。
(记者 贾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