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版居住证。来源:深圳晚报
在推出居住证制度11年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将原来的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也是对深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提档升级。
此举令中国大城市的居住证制度再次受到关注。记者梳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哈尔滨等15座特大或超大城市的现行政策发现,这些城市均已提出积分落户,户籍改革在稳步推进。
申办门槛:多地高于“国版”意见
上述15座城市对于居住证申请门槛标准不一,普遍要求提供居所和工作证明,少数地方还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其中深圳的规定最为严格。
“条例”指出,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以及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根据深圳的解释,所谓合法稳定居所,是指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所谓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
要求申请人有稳定住所和工作同样见于上海、杭州、西安等地规定中,但并不如深圳严格。如上海未对申请人连续居住时间加以限制;西安只要求申请3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满足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等条件。
看重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还有其他城市。《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要求,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发放居住证。在杭州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虽然与上海、深圳同属超大城市,天津市居住证的申办条件却比较简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只规定应当提供本市合法居所证明、在津就业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没有要求在当地缴纳社保。
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或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凭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发给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广东省境内的广州、佛山、东莞均依照此条例执行。
如果对照国务院《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版”意见更倾向于降低申办门槛:除身份证明外,只要求申请人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有更详细说明。下一步,当“国版”意见落地后,地方是否会跟进修订,值得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