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航线超出保单约定范围
昨日下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之所以拒赔是因为对方违约在先,并且对方声称船舶是用于国防建设没有任何依据能够证明。
“根据当时我们和对方签的保险条款规定,如果投保船舶要变更航行区域不仅要事先通知我们,并取得我们的同意,还需要办理改批手续,否则保险合同自动解除,但对方连通知都没有,更不用说办理改批手续了。”这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保单中约定货轮的航行范围是“近海航区及长江A、B级”,但货轮却是在南海出的事,已超出“近海”的范围,“超出约定范围航行的船舶发生的事故是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我们拒绝理赔也是合理的”。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对方此前曾将此事投诉至保监局,保险公司也就此事给出回复。“如果对此事还存在争议,我们建议对方走司法程序。作为保险消费者维权要理性,不能采用违法的方式甚至是扰乱金融单位正常营业的过激行为来达成自己的诉求,可以依法采取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合同纠纷。”这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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