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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轮触礁沉没索赔1788万遭拒 股东举横幅讨说法

2015-06-03 07:08:35来源:福州晚报作者:申哲

  船务公司:

  船舶完好适航

  事故原因与航区无关

  福州丰达船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先生告诉记者,轮船证书齐全有效,处于完好“适航”状态,并且船舶是在靠近码头区域抛锚待命时搁浅,纯属意外事故所致,事故原因与保单内提到的“航区”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而船舶“搁浅”在保险合同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属于理赔范围。

  陈先生认为,货轮是在广西防城港装运国防建设物资袋装水泥4600吨驶往我国南海途中发生事故的,并且船舶的所有证书、适航状况及人员均经过严格检验核准,船务公司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陈先生说,即使是海事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也没有认定船务公司超出了航区,但保险公司却无视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拒绝理赔,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他们对海事调查报告有异议,也应当先履行赔偿义务,然后再起诉。”陈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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