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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新措施:连缴3个月 无房户可提付房租

2015-05-28 09:26:15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曾小琴

  闽南网5月28日讯 泉州公积金便民措施,又向前迈了一步。即日起,在泉州辖区内,只要连续缴足公积金满3个月,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泉州已出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据悉,对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即时办理,如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每人每年提取

  不超过7200元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如果您租的是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今年职工每人每年提取不得超7200元。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他们将建立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动情况,动态调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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